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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份移民配额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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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23:31:49
作者:
来源:
美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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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移民:第一优先指美国公民之未婚子女;第二优先2-A指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B为美国永久居民之未婚成年子女;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第四优先指年满21岁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指在科学、技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特殊能力者,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以及某些跨国企业主管和经理;第二优先指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或具有特殊才能者;第三优先指技术劳工、专业人士及其他无技术劳工;第四优先指特殊移民;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编辑: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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