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对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作了全面介绍。作为民主党派人士,笔者对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与现状有深刻的感受。
多党合作体现民主追求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苏共掌权后,
曾经的政敌与合作党派全部解散)。尽管毛泽东把民主党派的性质说成“资产阶级政党”,
但针对“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他还是认为,“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有意识留下”的民主党派一直存在至今,多党合作成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受到《宪法》保护。这样做顺应了世界民主潮流和中国人民对民主的要求。
民主党派转型为参政党
事实上,新中国建立初期“有意识留下民主党派”还有一个用意, 即通过民主党派联系与这些党派有关系的社会成员,
并对其进行“改造”。比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成员多为原国民党军政人员, 他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共产党的理念有隔阂, 要让他们“适应新社会”,
就需要做“思想政治工作”。
毛泽东时代, 虽然民主党派特别是其中的“上层人士”有机会向共产党提意见, 但在被界定为“资产阶级政党”的前提下,
民主党派较长时期内主要是“学习改造”,“互相监督”很难做到。到了“文革”时期,民主党派基本停止了活动。
大陆改革开放后, 民主党派的性质被确认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虽然“自我教育”仍是要求, 但其主要任务已转变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1989年,中共中央根据邓小平的意见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民主党派界定为“参政党”,民主党派自此开始了一段为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献力的新征程。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逐步展开。
2005年与2006年,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连续制定两个“5号文件”, 推进多党合作、政治协商。随着
“领导党”共产党自身逐步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民主党派也从“被改造党”转变为参政党,逐渐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为建设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开辟了道路。
多党合作代表发展趋势
中国现有八个参政党,共有70多万党员,他们有各自所代表和联系的社会阶层或群体,为参政议政发挥积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3.1万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指挥权、处理决定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
白皮书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主要是“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实际上积极推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依笔者之见,多党合作制不仅符合现实,
更着眼未来。
诚然,由于改革开放仅30年,大陆推进市场经济也才十多年,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完全适应的上层建筑不太现实。在现有的政党制度中,
参政党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比如,参政党对所代表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的整合与表达,目前尚不能说已建立应有机制,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参与制度也尚在实践与探索中,民主监督也局限于“提意见、作批评”的“柔性监督”。并且,要使参政党更加成熟,则取决于经济发展程度,还取决于执政党自身的建设。但毫无疑问,目前的多党合作制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可以代表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前进方向。
(作者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调研部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