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0月20日花旗杂谈】司法部长提名人迈克尔·穆卡西17日告诉国会参院,他将使司法部更为独立,不会让白宫干预其处理恐怖主义案件的权威。民主党议员大喜。不料,穆卡西18日就拒绝谈论搞模拟处死和模拟溺杀等“特殊审讯手段”是否属于酷刑的问题。
穆卡西说他“不知道”那些特殊审讯手段是否是“酷刑”,因为他不知道那些审讯实际上是怎么进行的。这好象有为酷刑保密之嫌。
议员们想知道美国最高执法首长是否认为搞模拟处死和模拟溺杀等属于酷刑。那是合理的。司法部长和国会如果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怎么知道执法时禁止了酷刑?
任何适当的执法人员都应该有能力判断什么是酷刑,而不必直接了解或见到酷刑的每一具体细节。
布什政府所一直坚持的一点,是使用“特殊审讯手段”的目的是好的:是为了获得情报,阻止恐怖分子伤害美国人。但是,他们避开了手段的好坏和合法与否;避开了手段所真正带来的结果是什么;也避开了手段限定了目的的问题。
假如好的目的可以证明坏的手段合理,那么人类所有的法律观、道德观都会被颠覆殆尽。国会的监督责任就是搞清楚这些问题。
以“手段会带来什么结果”的问题为例。搞酷刑从来不是获得可靠信息的手段。最近《纽约时报》报道,司法部2005年的一份备忘录形同授权情报机构使用国际法界定为“酷刑”的审讯手段。历史学家艾尔弗雷德·麦科伊所写的《酷刑问题:CIA的审讯,从冷战到反恐战》一书揭露了美国搞酷刑的历史事实。他告诉“生命科学”网站说,美国在伊拉克搞心理酷刑并不是由于它行得通,而是因为中央情报局对于搞该种酷刑有一段“制度性的历史”。
司法部应该是一个尝试公正执法的机构,但一旦美国最高的执法机构首长相信某些酷刑有用,就会打开上述问题的后门,带来破坏法律、道德,混淆信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