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0月11日花旗杂谈】通常我们会从电视上看到,如果要为虎豹等动物加上追踪器或加以搬运,就先给它们打上麻药,把它们迷倒,免得碍事。但是,如果外国有人把美国人用药物迷倒,运交美国,我们的各方人士一定会痛心疾首,严斥这种行为不人道和违法。问题是:如果我们的移民机构给非法移民注射精神药物,遣送回国,人们又怎么看这问题?
这正是目前一个讼案的主题。美国民权联盟9日向联邦法院提出动议,要求法院禁止移民机构强制给无文件移民注射精神药物后递解出境。
虽然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发言人哈雷宣称这种案件“极度罕见”,且在注射时有“医疗专业人员”在场监督,但事实不然。上月在国会参议院的听证里,移民官员承认在7个月期间就给50名移民注射了精神药物。可见并不是“极度罕见”。
其次“医疗专业人员”也经常没在场监督。民权联盟在今年6月提出的一个控案就是例证:一名印尼籍的华裔基督教牧师雷蒙·索欧斯在1999年由于逃避宗教迫害来美要求庇护,当他被递解之时,两名移民官员在洛杉矶机场的拘留室里将他压倒在地,强制注射了精神药物Haldol和Cogentin,并没有“医疗专业人员”在场,也没检验过他,记录上说他可能自杀,必须给他注射精神药物的理由是他“告诉官员他拒绝登机”。但他并非想自杀,而且纵使他想自杀,Haldol也不是治疗自杀的对症药物,更不是可以给没有精神病史的人注射的药物。
移民官员的骄横可见一斑。
强制将人递解有时很不人道。一名塞内加尔人迪奥弗的妻子是美国公民,他告诉移民官员,联邦第九巡回区上诉法院下令暂停递解,他们违反了上诉法庭的裁决,移民官员闻言大怒,就将他压在机舱过道的地上,隔着衣服注射了精神药物。索欧斯恐惧宗教迫害,迪奥弗自认冤屈,他们的焦虑反应显是人之常情,但却被注射了精神药物,递解出境。
美国宪法并不允许政府对待移民象对待畜生一样。民权联盟的律师指出:“给没有心理病的人注射精神药物是非法的、不道德的,而且在医疗上是不当的。”
精神药物是管制品。一般平民如果给他人注射精神药物是违反刑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