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0月6日花旗杂谈】参院军事委员会要司法部交出军方为在海外审讯恐嫌辩护的备忘录让委会瞧瞧,并说那是国会执行宪法职务监督行政部门所必要的。布什总统5日匆匆召开记者会说:“本政府不搞酷刑。”
司法部有若干件关于审讯恐嫌的备忘录。“纽约时报”4日报道了其中两份。第一份授权使用“令人痛苦”的方法审讯,包括打头部、使受拷问人承受寒冷空气,和模拟溺死受拷问人,只要所产生的痛苦没达到器官失效或死亡的程度就可以允许。第二份承认酷刑令人“令人憎恶”。该两份备忘录迄今有效。国会民主党领袖闻讯大惊,他们谴责所使用的拷问方式,并要求看文件。白宫指责向媒体透露备忘录者动机可疑,但是说行政部门曾向国会“适当的成员”全面汇报过审讯的方法。
但那“适当成员”显然没包括参院军事委员会主席莱希。他说,行政部门的官员在国会发誓作证的证词跟“纽约时报”所报道的不同,他正派幕僚研究作证者是否涉嫌触犯在国会作伪证罪。他并说,他跟其他人皆不知有该文件的存在,证明了行政当局不想让公众知悉其事。
布什总统说:“我们遵守美国法律和国际义务”,并说行政部门“不搞酷刑”。那当然是件好事。而备忘录既然是在陈述审问的政策,显然应该是“不搞酷刑”的最佳证据。但是,为什么将证据列为机密?做了好事,就不该怕人知道。尤其,国会负有监督政府的责任,国会更应知道自己是否拨款搞酷刑了。但白宫说那是获得情报的“方法”,必须保密。
不愿让“我们人民”知道那些拷问的方法,当然可以解释成怕让恐怖分子知道。“我们人民”里面可能有恐怖分子。可是负责监督政府的国会总该知道。
按照常理说,议员们也是民选出来的,没理由可以相信立法部门的民选议员不如行政部门的民选官员可靠。
但是,行政部门似乎有意无意地在散播一些印象:行政部门最可靠,最能保守机密,但国会议员就不免有试图勾结恐怖分子的可能了,必须好生防范,死也不能让国会瞧瞧有关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