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政权内部的监督,均有一个“灯下黑”的死角。
【侨报9月14日四合院评论】9月13日,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履新不久的监察部首位女部长马馼兼任预防腐败局局长。
近年来,中国打击腐败行动可谓轰轰烈烈,从上海到北京、天津、山东,从陈良宇到郑筱萸到段义和,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腐败越是揭露,越让人有点心惊肉跳——其在官员中蔓延幅度之广、贪污数额之大、糜烂情节之荒诞,令人咋舌,几乎让人有“腐败深不可测、贪官挂一漏万”的感觉。
正因此,有关机构开始意识到,对腐败现象仅仅在事后严厉打击是不够的,必须从源头上加以防范。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年6月25日在中共中央党校对省部级高官进修班的讲话就阐明了这种思路,他要求反腐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从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诚然是个好主意,但是,究竟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预防将从何入手?马馼在预防腐败局成立仪式上透露,除一些组织协调职能外,预防腐败局的主要工作是: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可见,其主要工作还是制度设计,从制度层面上阻击贪腐行为的发生。然而,近年来一些官员落马的案例告诉人们,腐败的发生往往并不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而是因官员权力过大,使之能凌驾于制度之上,让制度形同虚设,比如几乎所有的一把手均将应分散的财权、人事权等集于一身。预防腐败局如何突破这种困境?
尽管高层一再强调个人道德建设,强调坚定信仰,但事实上,个人对道德的遵循是难以控制的,而个人道德水准的参差不齐更难以通过几次学习与教育就收到实效。
说到底,预防腐败局也好,中纪委、监察部也好,其共同的死角在于:都是政权内部的监督,且是自上而下的管理,这也是中国民谚所说的“灯下黑”。
其实,哪有遁于无形的腐败?至少腐败的受害者是最清楚的,如何真正激发民间的监督热情、强化来自权力层之外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量,才是中共当前预防腐败所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