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始18年刑期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近日被公诉机关再度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这一次,祝被诉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达158.56亿元(人民币,下同),截至社保案发前尚有124.21亿元没有收回。
据悉,上海社保案关键人物祝均一再获新罪的主要事实,是公诉机关在查办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时发现,尽管一审未予起诉,公诉机关仍在日前“补诉”了这一“被遗漏的罪名”。
线索源自陈良宇案
文汇报报道,祝均一“罪上加罪”一案,昨日又有更多详情批露。内地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称,祝均一挪用镇保基金案的起诉书显示,“该案犯罪事实系在查办陈良宇案件中发现”。发现线索后,检调机关自今年1月2日立案侦查,5天后就已侦结,并已于2月15日开庭审理。
对于具体的犯罪事实,起诉书指:祝均一于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7月17日间,擅自决定将小城镇基本保险基金98.07亿元、小城镇补充保险基金60.49亿元,以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投入运营,违规运营金额达158.56亿元,截至社保案发前尚有124.21亿元没有收回。
首次过堂已被查明
检调指控,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镇保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动用,祝均一却滥用职权,给国家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曾就挪用是否违规展开争辩。祝均一的辩护律师称,早在第一次起诉时,祝均一挪用158亿多元镇保基金的情况已被有关部门掌握─2007年6月,审计署2007年86号《上海市社保基金运营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中,对祝均一挪用镇保基金的事实已经详细说明。但在2007年9月他第一次过堂时,该项事实未被起诉。
律师基于“前次审理时已经查明但未提起公诉”等理由,为祝均一作了无罪辩护。但公诉方面对此解释,该罪名既不属于漏罪,也不属于新罪,是应该起诉而在前次起诉中被遗漏的罪名。